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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25民初6391号刘蜜起诉状副本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9作者: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民初6391号

刘蜜:

    我院受理原告王翠华诉你与王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翠华起诉:1、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元及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借款本金8万元为计算基数,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6日8时2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