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民初6954号
上海长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无为县鸿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长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孙显龙、黄兴福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起诉:1.请求依法判令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酒店工程款债权1733.3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确认原告对被告酒店工程拍卖的价款在所欠工程款1733.3万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按照原告与两第三人分别享有的酒店工程款优先债权比例分配被告酒店工程拍卖的价款;4.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