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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25强清1号

发布日期:2023-12-07作者: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强清1号

 

    2023年9月28日,本院根据无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省无为县经贸建筑工程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本院依法指定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安徽省无为县经贸建筑工程公司的清算组。安徽省无为县经贸建筑工程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该清算组(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座11楼1102、1103室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41000,联系人:柳恋,联系电话:1785653851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安徽省无为县经贸建筑工程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安徽省无为县经贸建筑工程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印章、证照、账册等重要文件,逾期未移交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盛俊        联系电话:18109635327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襄安路8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