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皖0225民初7083号苏爱龙起诉状副本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5作者: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民初7083号

苏爱龙:

    本院受理原告刘天福诉被告苏爱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刘天福起诉: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1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1万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2月1日上午9:30在无为市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