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民初7069号
谢普生、合肥爱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沈辉诉被告谢普生、合肥爱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1.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400万元及利息(以400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45%计算利息);2.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2月1日上午9:00在无为市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