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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25民初7096号龙刚起诉状副本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5作者: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民初7096号

龙刚:

    本院受理原告夏青松诉被告龙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夏青松起诉: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借款本金33700元;2、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标准按照国家同期规定的民间借贷上限执行;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2月1日下午3:00在无为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