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民初6182号
卫东平:
我院受理原告林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不准原告林雨与被告卫东平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林雨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25民初6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