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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无为法院干警张红获芜湖市政法系统“平安之星”表彰

发布日期:2024-01-17作者:李婷婷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202415日,芜湖市委政法委发出通报,对获得全市政法系统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2023年第四季度平安之星7名个人、4个集体予以表扬。其中无为市人民执行局副局长张红喜获平安之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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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女,198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无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该同志工作十多年来,始终保持着对法治的信仰和忠诚本色,尽职尽责、担当奉献,以出色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同事们的肯定,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先进个人、芜湖市法院办案能手称号。

锤炼本领,精益求精,时时不忘学习。2020年初,张红从熟悉的审判业务庭调入执行局。执行工作一直是全院最辛苦、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之一,为快速适应岗位要求,她打足精神,抓紧恶补与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向“老执行”前辈请教取经,短短的时间内,便很快熟悉了执行各项业务,全面融入工作角色。

不忘初心,如我在执,刻刻放心不下。执行岗位工作繁重、压力大,为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顶风冒雨,早出晚归,日晒雨淋就成为她工作常态。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债权人在患病弥留之际拿出一张借条,提起诉讼想要回债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身在外地并拒绝与法院沟通,面对此情,她当即决定与队友赶往宜昌,在多方辗转后,找到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成功将案件顺利执结。

牢记使命,勇挑重担,常常迎难而上。在工作中,只要当事人提供了执行线索,一有执行机会,她便带领组里的干警直奔执行现场,在办案的关键时刻发挥出女性独有的柔情、执着,用心用情促成案结、事了、人和。2022年在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中,她圆满执结涉企案件、涉民生案件、涉疫情防控案件等55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累计5600余万元,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发展,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行动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砺。张红以踏实严谨的工作态度、专业高效的工作作风获得了领导同事和群众的一致认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