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创优年】无为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3-12作者:审管办(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引导企业树立知法守法经营理念,保护消费者与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12日,无为法院前往无为县鑫建房地产公司开展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专项行动之巾帼英姿展风采 消费维权解民忧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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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民二庭庭长冯静一行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与项目进展状况,结合审判工作经验,围绕房地产涉诉纠纷中常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以案释法,就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法律上的防范对策和建议。同时,积极征求企业的司法服务需求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企业负责人对法院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表示感谢,并希望在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上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络,不断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推动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下一步,无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经营者依法诚实经营,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