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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九年货款今朝结 能动司法解企忧

发布日期:2024-03-22作者:文子英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追讨货款九年真的难,真的要给无为法院点赞!”

3月21日,无为某公司收到拖欠多年的货款,企业负责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连连向承办法官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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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无为市某公司与合福铁路铜陵收费北站承建方的某项目部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公司依约将货物送到项目工地;当年年底,双方经结算,合同款共计40余万元,在支付32万元后,近10万元余款一直拖欠未还。该企业负责人不停地向当时经办的姚某和该项目部催讨,姚某说自己替魏某打工,并陪同该企业负责人去追讨欠款,由于该项目经理涉嫌伪造印章罪被判刑,施工方又拒不承认拖欠货款,时隔九年,拖得企业很是糟心。万般无奈,2024年元旦后,该企业将姚某和某外地企业诉至法院。

在第一次庭审中,某外地企业认为,案涉工程系项目经理魏某分包,且魏某因私刻印章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故其不应承担付款义务。承办法官认真听取诉辩双方意见,经过综合研判案情,并赴铜陵某法院调阅有关案卷后,遂追加魏某为被告。因魏某长期失联,承办法官又通过其亲戚,辗转联系上魏某。第二次庭审中,承办法官抽丝剥茧,将合同主体、人章不一、真章假章、代理代表等焦点问题,逐一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在庭审结束前,当法官询问双方能不能调解的时候,某外地企业代理律师表示回去跟企业负责人沟通,再作答复。

随后几天,承办法官又多次电话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并建立临时微信群聊,让当事人充分沟通、表达诉求。经多轮磋商,双方于3月15日达成协议并于3月21日履行完毕,原告当天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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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无为法院秉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始终把法治化营商环境举过头、抓在手,通过建立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常态化走访企业、法治结对等方式,精准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以能动司法高效办理涉企案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