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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喜报!无为法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发布日期:2024-03-26作者:审管办(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芜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级文明单位等先进集体进行命名表彰,其中,无为市人民法院被授予“第十六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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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无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弘扬司法文明、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载体,抓教育强素质,严管理求实效,优作风树形象,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实现精神文明与司法文明相融相促,有力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无为法院将以此项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深层次地融入到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不断巩固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促进全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