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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为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3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对无为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无为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9月15日至11月1日,对无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邓甲楷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本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工作,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法警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补助发放不规范”等14个方面的问题,本院逐一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1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本院制定了《无为市人民法院经费管理规定》、《无为市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办法》、《无为市人民法院扣押、冻结、保管款物工作规定》,修订了《无为市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财务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无为市人民法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