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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石涧法庭:普法进乡村 服务零距离

发布日期:2024-04-12作者:审管办(研究室)、石涧法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进一步提升村干部法律素养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推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实践活动深入开展,4月12日,无为市人民法院石涧人民法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走进石涧镇赵巷村,为村干部及人民调解员开展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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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村民的借款一直未归还怎么办?”“邻里纠纷怎么解决?”“婚约财产的范围到底是什么?”……在赵巷村委会,陈振方法官围绕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责任等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结合审判工作中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解读《民法典》的相关章节,并就调解的方法和技巧进行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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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宣讲很接地气,听得懂、用得上,对我们以后开展工作,特别是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大有帮助!”活动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这次普法宣传和辅导受益匪浅,今后在工作中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升调解化解纠纷的工作能力,促进乡村和谐发展。


此次普法宣讲活动,不仅提高了社区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法治观念和履职能力,更密切了法庭与村委会的沟通联络,有效拓宽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现实路径。接下来,石涧法庭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司法便民、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更大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