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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高效执行 情暖民心

发布日期:2024-04-15作者:审管办(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412日,无为法院执行法官历时一个月顺利执结11起劳务纠纷系列案件,帮助11名申请执行人讨回劳务报酬,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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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某某雇佣蒋某某等货车司机在无为市石涧镇从事装运石头工作,双方约定按月结算工资,但2023年十一月起一直未支付工资,货车班组人员遂讨要工资,邱某某向蒋某某等11人分别出具欠条,证实欠付劳务报酬共计11万余元。后经多次催要无果,蒋某某等人将邱某某诉至法院,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诉前调解协议。

其后,邱某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涉及提供劳务者权益保护,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邱某某沟通联系,邱某某虽认可欠款,但表示手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分期返还。而蒋某某等人对其再三食言已不再信任,要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鉴于双方分歧意见,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申请人激动情绪,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阐明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拿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在承诺的半个月期限内一次性付清了112020元劳务报酬。

一直以来,无为法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加大对提供劳务者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保障涉诉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