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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2作者: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 徽 省 无 为 市 人 民 法 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罪犯季文涛,男,1982年5月2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七广行政村童湾自然村33号。因犯非法经营罪,于2023年12月2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季文涛以其患有癫痫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遇节假日顺延)。凡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53-2539857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