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皖0225破申11号
无为县登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朱德俊与被申请人无为登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朱德俊对被申请人无为登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皖0225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