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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无为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发布日期:2020-08-14作者:审管办(研究室)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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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龚某某等10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一案,其中以龚某某为首的7名被告人涉嫌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龚某某为达到敛财目的,纠集被告人刘某、范某某等人,在无为市石涧镇一带,通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当地逞强立威,造就强势地位,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龚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范某某为重要成员,被告人胡某某、倪某某、刘某某、龚某甲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当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庭审采取视频连线看守所和现场出庭的方式同步开庭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五天。